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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高速通行费须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抵税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18-06-30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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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抵扣税额有变化。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7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须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再抵扣进项税额。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标识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在今年1月至6月30日的过渡期内,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在未能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况下,可凭普通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抵扣进项税额。

据了解,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有ETC用户才可开具,现金交易用户仍须通过人工收费窗口索取纸质票据。这意味着,需要通行费抵扣税款的车主,要尽快办理ETC卡。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额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即可。(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罗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