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2018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18〕31号)要求,今年全县“欢乐潇湘”活动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奖以及展览。活动分为县内初赛、市级复赛、报送省级决赛三个阶段。参加评奖和展览的作品原则上要求是新创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8年6月至7月下旬
二、主办单位
主办: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承办:县美术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集内容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成就,歌颂自然风光、民情风俗、文化传统,人民群众创造的美好生活,作品要体现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
三、征集步骤
1.县内初赛。6月中旬至7月中旬,动员县内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加作品创作,于7月底开展县内初赛,并从中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0件参加全市复赛。
2.全市复赛。8月中旬至9月上旬。岳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组织全市复赛和展览,组织评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并报送一、二等奖作品参加省决赛。
3.全省决赛。9月下旬至10月,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组织对各市州遴选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一等奖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和组织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个人。10月,在长沙举办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同时在红网、华声在线、新湖南、时刻举办网络展览。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不发奖金)。
四、具体要求
(一)参赛对象
除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不参加本次活动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的作品,可邀请参加全市展览)。
(二)作品时限
201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三)作品类别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综合材料、漆画、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
2、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篆刻刻字请附释文。
3、摄影(相机、手机拍摄不限)。
(四)作品要求
美术类: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180×96cm);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书法类:作品规格:一律竖式,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另附释文,作品尺寸不大于6尺整宣(180×96cm);篆刻:附作品6-10方,并附边款两方,印屏尺寸不大于4尺条幅(136×35cm);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在30-60cm2以内。
摄影类: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一件);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为大小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举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作品应摄于湖南省境内。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可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予参赛。
(五)报送方式
填写《2018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于7月20日前报送至pjxw2014@sina.com,并将作品送至平江县文联,联系人:朱烂辉,电话:6223876;18390077666。
(六)其他说明
1.县委宣传部负责总协调,县文广新局和文联负责作品组织、选拔推荐。
2.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3.参赛人须实名投稿,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已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附件:2018年平江县“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平江县“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征集启事.doc